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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加强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工作

来源:养老自频道 编辑:谭圭 时间:2017-08-24 21:44:44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推进会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副局长孙梅君就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她指出,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实现“老有所养”是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全社会的热切期盼。在2016年底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关系2亿多老年人口特别是4000多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晚年幸福,也关系他们子女工作生活,是涉及人民生活质量的大事”。

       她强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完善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监督指导养老机构履行主体责任,取得积极进展。我们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特殊感情和特殊政策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工作,促进养老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她要求,一是强化准入管理。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经营许可审查要求,强化对养老机构食堂的事前监管。对已持证的养老机构食堂,要督促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持续符合食品经营许可条件;对无证经营的养老机构食堂,要制定并采取针对性解决措施。对符合食品安全许可条件,但因规划、环保、消防等原因,根据地方政府规定,无法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要将其纳入监管视野,配合民政部门加强协调,使其尽快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对确因食品安全原因无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二是强化监管责任。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各类养老机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入住老人安全放心用餐。要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食堂每个岗位、每名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要将养老机构食堂作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重点,加大检查的频次和力度,重点检查原料采购与进货查验、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用水卫生等是否符合规定。对于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要加强与民政部门的配合,及时通报监管信息,适时开展联合检查,规范养老机构食品经营行为,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

       三是强化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是对消费者最好的保护,对违法者最大的震慑,对执法者最好的约束,对舆论最好的引导,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最大的贡献。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主动将养老机构食堂的经营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专项治理、行政处罚等食品安全信息全面向养老机构的老人及其子女公开、向社会公开,用严格的监管信息公示制度,震慑违法、约束执法、守卫安全。同时,要联合民政部门,推动养老机构公开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原料来源渠道、食品加工过程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强化引导扶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养老机构的食品安全宣传力度,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推动养老机构食堂主动规范经营行为,依法诚信经营。要配合民政部门,争取地方政府的政策和经费支持,持续改善养老机构食堂的设施设备等硬件条件,为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让我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强化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让老人们吃得放心、吃得健康,安享幸福晚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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