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30 17:17:00 来源:南国都市报
生产的产品包装上写的是“羊胎粉”,然而配料表上的原料标示的却是“羊胚胎粉”.近日,海南施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澄迈县食药监局依法对其罚款2.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880元。
据介绍,经海南澄迈县食药监局调查发现,海南施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施宝牌羊胎粉”(规格为1g/袋×15袋/盒,批号:20160114),实际原料投料为“羊胎粉”,而产品外包装上原料却标示为“羊胚胎粉”.澄迈县食药监局认定,该公司销售不符合规定标签的食品。
执法人员统计,不合格的“施宝牌羊胎粉”共44小盒成品,每盒188元,涉案货值共8272元,已销售10盒违法所得共计1880元。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该公司所生产的“施宝牌羊胎粉”违反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执法人员表示,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今年1月12日,澄迈县食药监局依法对海南施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依法予以罚款2.8万元,没收违法得18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