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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香村”商标侵权纠纷一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

2017-11-28 20:08:47        来源:中国食品网

11月27日,中国糕点行业南北两家著名的“稻香村”商标侵权纠纷一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稻)诉北京苏稻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及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以下并称苏稻)使用在“糕点”类商品上的“稻香村”“稻香村集团”及扇形“稻香村”标识侵犯其商标权为由,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并主张赔偿3000万元。据悉苏稻在开庭前也向北稻提起了侵权的反诉。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据双方证据材料显示,苏州稻香村始创于1773年,是“稻香村”的鼻祖,自创始以来经历民族资本、解放后公私合营、国有、改制民营等历史,一直持续经营至今,从未中断。自清末民初,苏稻一直将“稻香村”和“禾”字商标在产品、店招和宣传等使用。国有改制后,特别是近十多年,苏稻获得飞速发展,在全国建有七个现代化生产基地,成为糕点食品行业的龙头企业,苏式月饼制作技艺获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糕点类“稻香村”商标2013年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苏稻老包装“稻香村”标识及“禾”字标

北稻代理律师提出,北京前门稻香村始于1895年,但在1926年因战乱倒闭,现在的北京稻香村是1983年由街道为解决就业而新成立的,水饺包子类“稻香村”商标2014年也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北京稻香村1983年建立当初名称为北京东城区北新桥南味食品店,后改为北京稻香村南味食品厂,再到由街道集体企业改制为现在的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资料记载北稻也曾宣传自己为南味北开,产品为南味食品,并宣称与苏州稻香村或苏州、南京等有渊源联系,只是近几年可能因两家商标之争,北稻不再宣传自己的南味特征。

2003年至2008年期间北京稻香村两次被授权使用糕点类“稻香村”商标。法庭上苏稻的代理律师还当庭出示了苏州稻香村与北京稻香村两家签订并在国家商标局备案的商标授权使用合同。北稻则在被许可期间申请注册了包括糕点在内的“北京稻香村”商标。

针对北稻指出的苏稻使用涉嫌侵权商标是攀附北稻之名,苏稻辩护律师则认为,不仅不是苏稻攀附北稻,反而是北稻攀附苏稻。北稻不顾苏稻已经拥有的注册商标、字号,仍然注册“稻香村”商标、恶意的攀附主观意图非常明晰,北稻以恢复中华老字号之名,行攀附“稻香村”商誉之实的行为的确令人遗憾。苏稻辩护律师认为,苏稻在案件中使用的商标标识,系历史的传承,且苏稻的稻香村商标申请注册时间早于北稻的企业成立时间,具有在先的商标权、在先的字号权、在先的驰名商标认定,符合法律规定,北稻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是在利用诉讼做不正当竞争。

苏稻希望北稻规范已有商标的使用权限,北稻则希望苏稻在使用“稻香村”商标时前面标注“苏州”字样,这让苏稻难以接受。苏稻律师认为,“稻香村”是苏稻延续而来的老字号品牌,业已成为全国性食品企业,加上“苏州”限定是自缚手脚,依地域名称注册商标也有违商标法规定,且商标本身就无地域性,不能因个别企业的利益,违背商标法。

苏稻律师在庭审现场还抛出了一大爆点,即北稻涉嫌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华老字号”称号,攀附“稻香村”知名品牌的商誉,苏稻已经向商务部提出北稻中华老字号的撤销申请,看来,现在的北京稻香村是个八零后,不是老字号。

据双方证据材料显示,北稻1983年由创始人“刘振英”带领团队创建。刘振英出生于1921年,史料可查刘老曾在“稻香春”学徒8年,与历史上自1895年在前门观音寺创立的“北京前门稻香村”无任何承继关系。历史上的“北京稻香村”1926年即停业,停业时刘振英年仅5岁,不可能在“北京稻香村”学艺。所以北稻涉嫌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华老字号”称号,并长期欺骗消费者。

近年来,南北稻香村商标权纠纷一直未停。由于历史原因引发的商标纠纷绝非个案,专家认为应尊重历史和现实,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做大做强中华老字号。显然,此类老字号商标权的纠纷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专家呼吁有关部门能站到更高角度介入指导、规范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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