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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猪瘟“持久战”仍在持续 我国产业界 消费者应如何科学应对?

2019-02-01 14:01:36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自2018年8月2日辽宁省沈北新区五五村首次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疫情并随后被中国农业农村部正式确认以来,对于非洲猪瘟(ASF)的“持久战”仍在持续中。截至目前,非洲猪瘟事件的影响仍未消除,并已延伸至产业界。2019年1月21日晚间,上市公司安井食品发布公告称,旗下子公司泰州安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批次为2018112450T撒尿肉丸疑似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

对此,业内专家及专业检测机构明确表示,非洲猪瘟不可怕。对产业界而言,防范非洲猪瘟的关键点在于源头管控;对消费者而言,只要将猪肉制品煮透、做熟,可以放心食用。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考虑到猪感染后即便已经恢复,其血清也有可能终身阳性,也就是说呈阳性的不一定都有问题,应根据情况有所区别。

产业界——需加大对原料及产品的相关检测力度

据悉,我国在发现非洲猪瘟疫情后,农业农村部等单位也立即进行了监测和检测指导,根据农业农村部2019年1月2日关于印发《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和《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的通知和中国动物疫病控制中心(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疫控(诊)(2019)3号文件规定,检测非洲猪瘟病毒的试剂有两类,一类是核酸检测方法,另一类是试纸条检测方法。其中试纸条方法只能用于检测病死猪。上述通知和文件规定,跨省销售猪肉的屠宰场在宰杀猪只前必须用核酸方法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猪才能屠宰和跨省销售。因此,食品企业在采购原料时,应该选择来源明确、检疫合格的猪肉原料,同时使用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方法对其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原料方可入库使用。

安井食品发布的这一公告显示,其旗下子公司泰州安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批次为2018112450T撒尿肉丸疑似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这批产品是甘肃省庆城县在对非洲猪瘟疫情流行病学调查中发现。据悉,泰州安井2017年度生产的撒尿肉丸为0.9万吨,约占公司及各子公司当年全部产量的2.56%。事件发生后,安井食品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成立了应急小组,对下属各个企业进行了自查并主动发布公告,这体现了食品企业对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和对消费者的责任感。但就目前的防控手段来看,即便所有生产加工型企业对猪产品原料的采购全部来自非疫区且索证齐全,也可能存在原料已被污染的情况。

毋庸讳言,安井公司此次披露的疑似肉丸受污染的问题,凸显我国肉制品产业链前端的原料安全仍为整个肉制品产业链安全的最大挑战。那么,产业界如何应对非洲猪瘟?在国家已加大防控力度的前提下,自身加大对原料猪肉的检测是重要一环。

相关专家表示,由于非洲猪瘟缺乏预防用疫苗,为防止疫病的传播,就需要实施严格的卫生和生物安全控制措施,而这就依赖于疫病的快速、可靠的早期诊断。非洲猪瘟(ASF)的诊断是指确诊动物正在感染、或者曾经感染过非洲猪瘟病毒(ASFV)。因此,适用的诊断技术包括检测和识别ASF特异性抗原、DNA或抗体的技术,所获取的检测信息也是控制和根除计划的重要保障。在选择诊断技术时,分析疫病感染期非常重要。由于感染动物所处的感染期不同,因此在疫情和控制/根除计划中,需要同时检测病毒和抗体以确保准确性。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感染后约79天血清转阳,抗体阳性可持续终生。病原学检测为阳性(即抗原)则表明,所检测的动物在取样时正在发生感染。而抗体检测阳性则表明感染正在或者已经发生,包括感染后已经恢复的动物(且可能终身保持血清阳性)。

消费端——选择正确渠道购买 60℃持续加热20分钟即可安全食用

对于“非洲猪瘟蔓延,猪肉还能吃吗”的热点问题,事实上,在2019年1月3日由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主办的“2018年食品安全热点科学解读媒体沟通会”上权威专家已做了详细解答。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院长、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主任王守伟解读了消费者关注的与非洲猪瘟相关的几个问题。王守伟明确表示,非洲猪瘟非人畜共患病,对食用安全无影响。猪是非洲猪瘟病毒唯一的自然宿主,近百年来没有一例人感染的情况。因此,现在可以说,人类不会感染非洲猪瘟病毒。非洲猪瘟也不会对猪肉及其制品的食用安全造成影响。同时,患病猪肉也很难流入正规市场,消费者可以放心食用猪肉及其制品。

问题1:人类会感染非洲猪瘟病毒吗?

当前研究表明,猪是非洲猪瘟病毒唯一的自然宿主,世界范围内尚无一例其他哺乳类动物感染该病毒的案例。同时,不同于突变型极强的单链RNA流感病毒,非洲猪瘟病毒是稳定的线性双链DNA病毒,突变速率极低,病毒变异概率极小。因此,现在可以明确地说,人类不会感染非洲猪瘟病毒,非洲猪瘟也不会对猪肉及其制品的食用安全造成影响,我们可以放心食用猪肉及其制品。

问题2:为什么要全力防控非洲猪瘟?

非洲猪瘟虽然对人类健康无影响,但是对生猪养殖业却是灾难性打击。由于世界范围内尚无有效疫苗预防非洲猪瘟,疫情控制不当可能导致生猪养殖规模缩减、影响猪肉稳定供应。猪肉是我国肉类消费的主要品种,严控非洲猪瘟疫情对保障猪肉有效供给至关重要。在疫情暴发初期加强防控十分关键,有效的防控措施可以迅速切断传播途径从而防止病毒蔓延定植,保护我国生猪养殖业健康发展。

问题3:患病猪肉会流入正规市场吗?

在我们的日常消费中,患病猪肉很难流入正规消费市场。非洲猪瘟发病急、病程短、症状明显,疫情极易发现。非洲猪瘟疫情暴发以来,农业农村部采取了封锁疫区、禁止跨省调运等防控措施,并在生猪产地检疫和宰前检疫环节强化非洲猪瘟检疫工作,一旦发现疫情,则全群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目前,我国因非洲猪瘟疫情累计扑杀生猪超过60万头,从源头较好地防控了感染非洲猪瘟的猪肉流入加工环节和消费市场。

问题4:如何杀死非洲猪瘟病毒?

一是可以通过高温杀死非洲猪瘟病毒。非洲猪瘟潜伏期约4—19天,疑似感染生猪未发病即被屠宰在理论上是存在的。非洲猪瘟病毒主要通过接触或食用受感染的食物(饲料)以及昆虫吸血传播,短距离内可通过空气传播,受污染的车辆、器具、衣物等均可传播,屠宰、加工、流通环节极易感染该病毒。因此,无论生鲜猪肉还是猪肉制品,都存在检出非洲猪瘟病毒的可能。虽然这并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但如果消费者对食用仍不放心,那么可以采用高温的方法来杀死病毒。非洲猪瘟病毒对高温较为敏感,60℃持续加热20分钟即可灭活。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工厂化高温肉制品和低温肉制品,其加工工艺及条件均可使该病毒失活。家庭食用鲜(冻)猪肉时,其烹饪温度往往在90℃—100℃,该病毒同样失去活性。

二是从正规渠道购买猪肉,加工时烧熟煮透。建议消费者选择具备食品生产经营相应资质的正规生产厂家和正规商超渠道,选购具备检验检疫合格证章的鲜(冻)猪肉以及保质期内、标签标识清晰、包装完好的猪肉制品;家庭烹制时,鲜(冻)猪肉应注意烧熟煮透。

三是多方合力,主动参与疫情防控。鉴于当前我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消费者如发现类似可疑猪肉,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不能随意丢弃,从而在消费环节切断疫情传播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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