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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很迫切 四方面率先推进追溯挂钩

2018-12-07 14:26:09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为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2018年全国农业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项目安排、品牌认定等挂钩,率先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纳入追溯管理。为此,农业农村部进行了长时间调研和大量统筹协调,并印发《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的意见》(下称《追溯挂钩意见》)。近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司长肖放对此做了专题解读。

加快追溯体系建设很迫切

肖放提出,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是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的有效途径,是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的重大举措,对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农业产业整体水平和提振消费者信心具有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我国居民以食用鲜活农产品为主,约占食品消费量的70%。这些鲜活农产品上市交易时大多数无生产日期、无质量检测报告、无生产主体信息,出现问题难以追溯到责任主体。肖放认为,在这种情况下,监管职责部门难以快速发现、快速追责;消费者面对来源不明、生产时期不明的农产品,难以理性选择;经销商采购时必须重新进行检测与包装,增加了经营成本。这一现象对我国农产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与消费各环节都带来了较大影响,制约了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当前,我国农业发展方式已由数量型发展阶段全面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以人为本,满足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需求,是新时期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要求。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迫切的现实要求。

追溯体系覆盖面尚有限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持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果。据肖放介绍,2016年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对农产品质量追溯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推进思路进行了安排。在该《意见》的指导下,全国各地纷纷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建立起本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和平台,督促指导本地规模企业或特色产业率先开展追溯管理。2017年6月建成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下称“国家追溯平台”)并上线试运行,配合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国家追溯平台主体注册、标签使用等5项配套制度和7项基础标准,基本建立了统一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框架。同年安排在四川、山东、广东3省率先开展国家追溯平台试运行。

但在实践运行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试点也遇到一些问题。肖放分析认为,一是实施追溯管理主要是市场行为,现行法律法规缺少强制性要求;二是实施追溯管理会增加企业经营成本,目前市场环境下,追溯产品还难以体现出市场价值;三是现阶段我国农业企业发展水平很不平衡,市场需求也不平衡,全面推进追溯管理难度大。

到目前为止,全国共有20个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建有各类省级农产品追溯平台,纳入平台追溯管理的农业企业约13万家。率先开展质量追溯的全国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现有企业约540家。商务部门肉菜追溯系统覆盖了58个城市、约1.5万家企业、30多万家商户,每天汇总有效追溯数据420万条,初步实现了试点范围内肉菜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有效提升了流通领域的肉菜安全保障能力。另外,一些大型商超、电商,如沃尔玛、京东、淘宝、永辉、每日优鲜、盒马鲜生、超级物种、超市发、大润发、京客隆、苏果等也建立了自己的农产品追溯系统。一些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出于经营管理需要和企业整体形象,也建有内部追溯系统。但总体看,我国农产品追溯覆盖面尚有限,生产环节实行追溯管理的比例还很小,流通环节的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实行追溯管理的也很少,大型商超多数还不能追溯到生产主体,追溯产品的市场认知度和影响力还很不够。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实行追溯管理的动力和能力还不足。

四方面率先推进追溯挂钩

肖放表示,《追溯挂钩意见》将在4个方面率先推进追溯挂钩,主要是考虑到这些工作有一定的代表性、有相当的社会影响力、有较高的品牌号召力,且大多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关系,有的则直接有关。这些方面率先开展追溯挂钩有业务上的内在要求,也有执行中的实施可能。

如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包括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本身就代表着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农业现代化水平,必须要有较高的质量安全要求。农业品牌推选和农业展会工作,已经越来越引起社会公众与广大消费者的高度关注,其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应该全部合格并显著高于市场其他农产品。开展追溯管理将有助于直观反映这些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农产品认证工作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直接相关,需要达到一定标准才能给予认定。需要说明的是,这4方面工作都是农业农村部职能范围内的事项,完全有条件推进追溯挂钩。涉及具体管理政策调整的,经过修改,也可以顺利实施。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扩大农产品追溯覆盖面,为推动追溯挂钩创造条件:

追溯形式不一刀切。将允许电子追溯以外的其他载体,如包装说明、标签标识、合格证明、自我承诺等纸质信息也作为可追溯载体,使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农业企业和小农户都能开展质量追溯。

追溯平台不一刀切。农业系统认定的“三品一标”产品将全部纳入国家追溯平台,其他产品可继续使用省级平台或其他自建平台,只要监管部门和消费者能查询到即可。

追溯内容不一刀切。最低要求是生产经营主体信息、产品种类及数量、生产日期等。有条件的主体也可以增加产品质量检测信息、产品生产环境及生产过程信息等,国家追溯平台将提供链接服务。

在追溯动力机制上将努力创新。目前正在与国内大型电商、商超协议,拟通过商超、电商及其采购主体优先选购、优先推介追溯农产品,不断提高追溯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高消费者的认知度,从而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追溯管理的积极性。农业农村部将与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制定完善农产品监管协作机制,农产品的批发、零售和加工环节各主体将按要求查验农产品追溯码或索要追溯凭证。这将有力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追溯管理,形成有效的倒逼机制。同时,还将探索开展追溯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建立优质优价机制,使追溯产品价值充分体现出来。

在政策扶持上,将努力争取设立中央投资专项或财政奖补项目,解决各类主体的追溯基础条件差和能力不足的问题。

追溯挂钩具有强制性

肖放表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挂钩是一项强制性工作安排,有明确的时间,有严格的要求,职责分工也很清楚,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追溯挂钩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根据《追溯挂钩意见》新要求,抓紧对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定和农业展会4方面工作要求或标准进行调整或修改,做好说明或培训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把关,落实责任,切实发挥出追溯挂钩的强制引导作用,把任务、责任落实到基层政府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身上。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把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推进追溯挂钩工作的意义、作用进一步宣传到位,调动社会广泛参与共管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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