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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商标纠纷频频出现 "杀敌一千 自损八百"

2020-01-20 09:49: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临近春节,备受人们关注的一些商标纠纷案也“扎堆”迎来了大结局。似乎一定要在过年之前,争出个孰是孰非。前脚“江小白”和“露露”商标之争刚宣判,后脚“平安好医生”商标侵权案尘埃落定,让吃瓜群众目不暇接。

这年头,很多公司面对商标都是“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为何商标纠纷频频出现,一起来捋捋。

图为北京一家超市内售卖的江小白。 谢艺观 摄

商标抢注,“犹豫就会败北”

在商标战场上,抢注绝对是重头戏。投资小、成本低、利润丰厚驱使下,抢注屡见不鲜。而商标原使用方,轻则购买商标“大出血”, 重则打官司耗上几年,劳心又劳力。

梳理商标纠纷案可以发现,老字号是抢注重灾区。

由于商标意识不强,“全聚德”、“同仁堂”、“瑞蚨祥”、“万福兴”、“京天红”这些老字号都因商标被抢注,经历商标纠纷。

全聚德集团原董事长姜俊贤就曾表示,香港有人提前注册了全聚德商标,当时花了10倍的价钱买回来。

资料图:“全聚德”门前排队品尝烤鸭的民众排长队等候。图片来源:CNSPHOTO

苏州市老字号协会曾对一百多个老字号商标作梳理,发现其中有46个遭遇过抢注。

不仅在国内,老字号的“金字招牌”也被国外有心之人盯上。如王致和在德国被抢注;同仁堂、女儿红等在日本被抢注。

中国著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国外一些著名商标在中国也曾被抢注。2013年,美国知名运动品牌New Balance因使用中文译名“新百伦”,被广东省自然人周某以注册商标侵权为由诉至法院。最终New Balance败诉,被判赔偿周某经济损失500万元。

类似的事件也在特斯拉、iPad、伟哥等商标上发生。

在商标的战场上,“犹豫就会败北”,这一句话还适用于一些网红品牌。如,长沙的网红奶茶品牌茶颜悦色就被赴韩留学生抢注了商标。

还有一种情况是,一些公司当初注册商标时,类别覆盖不全,而遭到抢注。例如,成立于2000年的百度,当年注册了第9类和第42类的“百度”商标后,又被人申请用于瓷砖等多个类别。

“商标纠纷的背后,更多的是以前企业在商标保护上意识欠缺所导致的一个后果。”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表示。

防冒牌,“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为了借用知名品牌的名气,一些企业注册近似商标,“搭便车”,也让企业防不胜防。

最近,小米打赢了一场官司,获赔5000万元,创了近三年国内公开商标侵权生效判决中的最高赔偿额。

事情回溯到2011年,在小米声名鹊起之时,中山奔腾电器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小米生活”商标,此后在多类产品上使用标识。所以这5000万可能赔的一点都不冤。

类似的情节也发生在怡口蓮身上。此前,怡口蓮把怡口莲告上了法庭。原因就是标有“怡口莲”商标的巧滋脆夹心米果与吉百利公司的“怡口蓮”商标高度近似,容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目前“怡口莲”商标已被宣告无效。

为了防止近似商标被注册使用,很多大型企业被迫采取了“防御性商标”策略,即在主运营的商标之外,同时注册若干相似商标。

在这一点上,阿里绝对是行家。为了防止“阿里巴巴”遭冒用,阿里注册了十几个类似商标,包括“阿里妈妈”、“阿里爸爸”、“阿里姐姐”、“阿里奶奶”等,形成了一个阿里家族。

更搞笑的或许是雪碧,直接注册了“雷碧”,狠起来连自己都“山寨”。

商标授权,“一招不妥,天雷滚滚”

除了抢注和“搭便车”,商标授权也是“是非之地”。前些年,由于品牌授权在国内发展尚不健全,出现了大量的不规范授权,这些授权纠纷问题给企业发展埋下了一颗颗的雷。

其中,最经典的莫过于王老吉和加多宝,两人轰轰烈烈的商标大战,完全是给国人上了一堂商标普及课。

加多宝曾凭借出色的营销手段,让红罐凉茶王老吉走家喻户晓,“怕上火,就喝王老吉”的广告语响彻大街小巷。但由于在签订“补充协议”时涉嫌贿赂,2010年,广药向加多宝发出律师函要求收回“王老吉”商标使用权。

2012年,北京市一中院最终裁定,加多宝禁用王老吉商标。

商标案判决后,一些网友曾纷纷替加多宝鸣不平,认为“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但商标判决只讲证据,不讲情义。

因为商标许可引发纠纷的还有南北露露,这两家公司原本“同根生”,却遭遇了“相煎何太急”。

2019年8月份,汕头露露正式起诉承德露露,要求后者继续履行早年签下的《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事关“露露”相关商标使用、销售市场区域划分等事宜,其中,规定了汕头露露公司继续有偿使用注册商标和专利技术,使用权在任何注册商标和专利技术转让的情况下仍然有效。但承德露露认为,备忘录的签署,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

除了这些,有些公司商标纠纷本就是一笔历史留下的糊涂账。

例如,“杜康”商标之争中,最开始三家企业共同使用一个商标时,商标法还没颁布,当时对于商标的保护、权利的保障等都不明确;稻香村的商标纠纷也是在历史上纠缠不清。

商标战,“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不管是被抢注,还是被山寨,亦或是面临授权纠纷,企业都要付出惨痛的代价。

一旦商标被抢注或授权停止,企业需要更换商标或重新注册,对于一个品牌的发展无疑于晴天霹雳。商标被“搭便车”,企业自身利益则会受到极大损失。

以怡口蓮一案为例。有评论指,虽然“怡口莲”商标被依法宣告无效,但并未对其做出丝毫的利益退还要求。“怡口蓮本应享有自己商标带来的市场份额,但却变成了为他人做嫁衣的角色。”

那选择对簿公堂呢?梳理发现,商标诉讼普遍耗时长,经常是走过一审、二审,还要面临再审,牵涉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一旦诉讼失败,“赔了夫人又折兵”。

“有福难享,有难共当”,其他同名品牌出事,也会连累到自己。2001年,央视曝光南京冠生园多年来大量使用退回馅料生产“新鲜”月饼。四川新都冠生园因此遭遇1000多家销售商退货,直接经济损失达1300万元。

“人红是非多”,一个企业发展得越好,越容易在商标上引发纠纷。不管是无心之失,还是“被贼惦记”。 或许商标纠纷带来的唯一好处就是,“经过这一波商标纠纷,中国企业对于商标的重视度和专业度都会有提升。”朱丹蓬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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