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食品新闻| 美食推荐| 热点新闻| 深度观点| 食品辟谣| 农业消息| 金融财经| 健康养身| 企业品牌| 地方食品| 保健食品| 综合新闻 | 国际新闻
> 新闻 > 要闻 > 正文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 山东 10 项要求规范中央厨房

2019-07-21 17:50:21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日前,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和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在山东省济南市联合召开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座谈会。山东省市场监管局餐饮监管处负责人要求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并提出10项要求。

一是许可管理方面,要求《食品经营许可证》要在有效期内,且实际经营项目与许可范围相符,不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二是制度建设方面,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三是人员管理方面,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从业人员掌握基本知识,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晨检台账和培训档案;四是场所环境方面,要求选址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外;五是设施设备方面,要求具备给排水条件,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设备、工具、容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六是采购贮存方面,不得采购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要开展定期检查与清理,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过期食品,并做好记录;七是加工制作方面,要求粗加工与切配场所分别设置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的清洗设施,标识明显并按用途使用;八是清洗消毒方面,要求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并按规定使用;九是检验检测方面,要求配备与加工制作品种相适应的检验室、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十是运输配送方面,要求运输工具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内仓抗腐蚀、平整、防潮、易清洁消毒。

上一篇:津菜扎根东西部科技扶贫见成效 助推当地脱贫致富
下一篇:六鳌地瓜成“网红”产品 首届“六鳌地瓜”丰收节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