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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猪肉冒充新鲜猪肉 宁波方兴的“放心肉”还能让市民放心吃吗?

2018-12-19 10:38:35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本报记者李军华“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安以质为本,质以诚为根”。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食品市场空前繁荣,食品安全问题也随之而来。近日有市民向中国食品报反映:宁波市场上母猪肉上市鲜销都来自宁波方兴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方兴),中国动物卫生监督所方兴分所检疫人员给母猪肉盖上鲜猪肉章,且给母猪肉开鲜猪肉检疫票,猪、牛肉随意在地上堆放分割加工,奶脯肉在方兴公司直接割掉,破坏了市民最容易辨别母猪肉的基本特征,还长期在方兴公司内将母猪片分割上市鲜销,宁波方兴一家本应该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肉”的定点屠宰场里,果真如反映人所说?这一情况是否属实?难道当地政府不管吗?记者带着疑问来到宁波海曙区实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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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肉放地上食安成隐患

据了解,宁波方兴是一家专营生猪、菜牛屠宰加工型企业,在2001年是鄞州区政府民生实事工程“放心肉”承办单位。2003年起成为宁波市菜篮子重点工程企业,是宁波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浙江省十强屠宰企业、商务部全国“双百市场工程”。12月12日晚上8点多记者来到宁波方兴,该屠宰场菜牛屠宰加工从下午5点左右就开始作业了,走进屠宰车间,地上到处是牛内脏、牛肉成品、血水污水横流,映入眼帘,好多商户直接将牛在地上分割,记者看到好多头牛直接在地上分割,走上前问其中一屠工,台子上可以放牛并进行分割,你怎么把牛放在地上分割,地上不是脏吗?该屠商回答:“弄上面去干嘛,不一样吗,弄不动啊,多少斤。”该公司与民生实事工程“放心肉单位”、宁波市菜篮子工程荣誉极不相称。

母猪肉冒充新鲜猪肉

然而,在生猪屠宰场待宰区记者也看到了反映人所说的很多母猪,随后这些母猪进行屠宰,在整个屠宰过程中是流水作业,每个工作人员分工不同,各自完成各自的活,当母猪被开膛破肚后就看到反映人所说的宁波方兴专门有人将奶脯肉直接割掉,导致市民最容易辨别母猪肉的基本特征没有了,而且动作之娴熟。然而,在中国动物卫生监督所方兴分所检疫检验人员完成后,记者在30多头被宰好的母猪中,却惊奇的发现了多头母猪的胴体上并没有种猪章,取而代之的是正常的生猪鲜肉章,当时记者很是困惑,相关检验检疫工作人员为什么明明知道是母猪怎么不按相关规定来操作,接着记者问一市场工作人员,为什么都是一样的母猪怎么盖的章不一样,他告诉记者,里面有人的话什么章都可以盖,关系好的人就可以在母猪肉上不盖种猪章,还特意对记者说,如母猪肉冒充正常鲜猪肉要里面找关系。在现场,记者看到来装猪肉商户在装车时,将成品猪肉都推到地上,然后再堆叠到车上,没有按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来执行,生猪不落地等相关要求。

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批准发布GB9959.1-2001“鲜、冻片猪肉”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的公告》中有关强制性条款规定:自2014年4月1日起,公、母种猪及晚阉猪不得用于加工鲜、冻片猪肉。《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屠宰的种猪和晚阉猪,应当在胴体上加盖专用章(种猪章),以方便识别。《宁波市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第13条第6款规定,对淘汰的种公母猪、晚阉猪等不符合商品猪标准的生猪,应当在胴体上单独加盖标志章(种猪章),不得上市鲜销。

13日上午,在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关于宁波方兴母猪肉上市鲜销一事有无进展及处理结果?该局流通科杨先生告诉记者,宁波方兴是在海曙区属于屠宰企业,11月5日他们联合宁海市市场监督管局及中国动物卫生监督所方兴分所检疫检验人员检查,当天没有发现母猪肉冒充鲜猪肉销售等情况,并表示海曙区市场监管局一直在关注母猪肉的相关信息,就是没有进展。记者就有些疑惑,为什么记者偶尔去什么都能看到,而他们有相关线索提供联合去检查却什么问题都没发现,记者也不能妄加猜测。随后记者来到宁波市畜牧兽医局,记者将自己在宁波方兴看到多头母猪肉冒充鲜猪肉,盖正常的检疫章及检验章,而没有盖种猪章一事反映给宁波市畜牧兽医局局长葛民乐,希望对此事严肃查处。宁波市畜牧兽医局畜禽屠宰监管处处长余晓华告诉记者,上周局里也进行了暗访,从监管部门来讲也是进行了落实,按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和《宁波市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的规定,母猪是可以屠宰,但是不能鲜销,母猪肉必须盖种猪章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上是注明的,具体母猪肉在鲜销过程中可能有一些不规范,至于他们做什么加工不太清楚。还表示,种猪不盖种猪章,这种情况应该不会有,至于在宁波方兴(屠宰场)里面分不分割鲜销现象,这个事情还需调查确认一下,他觉得在屠宰过程中针对母猪操作应该是规范的。割奶脯肉是在屠宰过程中畜牧局要求割的,因为母猪有乳腺淋巴等。葛民乐表示,记者给予他们工作进行监督表示感谢,下一步我们也会进行去查,如果情况属实的,在操作上肯定是有问题的,一定从重严肃处理。

宁波方兴将奶脯肉直接割掉,使市民最容易辨别母猪肉的基本特征没了,还长期在方兴公司内将母猪片分割上市鲜销而不被发现查处,企业对于食品安全的认知和重视程度不高。当地有关职能部门要严厉打击母猪肉冒充新鲜猪肉鲜销的行为,对食品安全要用四个最严的标准来执行,以《食品安全法》的高标准来落实,对存在主观故意、恶意、食品生产加工场所不合格、以次充好的企业,对相关不作为人员要一查到底,决不手软。让市民能够真正的吃上“放心肉”,才对得起宁波市菜篮子重点工程企业的荣誉。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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