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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工商“红盾利剑2018”结案1668件 案值9260.21万元

2018-12-07 14:50:27        来源:南通网

高仿的奢侈品鞋包,山寨的酒水饮料,侵权的洗护、运动用品……生活中消费者容易中招的假冒伪劣商品,在5日召开的南通工商局“红盾利剑 2018”新闻通报会现场被剥下了画皮,现出了原形。

这次通报会与以往不同,现场设有查获实物展台,正品仿品同台展示。尽管在多数人眼中完全可以以假乱真,但常年战斗在打假一线的执法人员一旦讲清识别技巧,个个便都具备了火眼金睛。拿着一瓶仿制茅台,执法人员介绍,某些不法分子会回收真酒瓶,注入廉价酒,并在酒瓶上打上假的批号,或者将真茅台戳出很小的孔,用针管抽出真酒,再将假酒或者低档酒注射入瓶子,用白蜡封上针眼,普通人很难发现。至于用“午拦山”冒充“牛栏山”,用海南特种兵生榨椰子汁冒充特种兵生榨椰子汁,用成本3元的假潘婷清库存销售等行为,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物尽量前往正规大型商场超市,仔细核对商品名称、商标等信息,如果在市场上尤其是农村集市上看到价格比正品便宜不少的生活日用品,不要贪图小便宜,因为毫无疑问是假货。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以“促公平、净市场、护民生”为主题,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了“红盾利剑2018”执法行动,主要包括“公平护航”“打假保优”“广告清源”三个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共立案查处工商领域案件2303件,结案1668件,案值9260.2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了30%、27%、180%,市场交易秩序明显改善。

围绕老百姓关注的“衣、食、住、行”,工商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全市共立案查处商标侵权和假冒伪劣案件1057件,结案856件,移送司法机关15件,捣毁窝点15个,查处涉案侵权假冒商品包括名酒名烟、鞋帽箱包、服装纺织品、食品、保健品、洗护用品、汽车配件、建材、农资等18类100多个品种,案值1812.76万元。针对农村市场假冒伪劣商品多发易发的情况,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多管齐下,严查各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共查结农村市场假冒伪劣案件562件,其中不合格农资案件43件,有效遏制了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流向农村市场。

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午栏山”白酒商业混淆案

案情介绍:2018年5月,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打假人员提供的举报线索,对当事人通州区平潮镇岳红亮商店的酒水仓库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外包装与正宗“牛栏山”陈酿白酒极为近似的标称“北京午拦山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午拦山”陈酿白酒262箱,该批白酒在包装箱、瓶盖及瓶身标识上使用了与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生产的“牛栏山”陈酿白酒极为近似的排版方式、近似的金牛图形、黑牛头图标,并选用近似的艺术字体(“午”与“牛”,“拦”与“栏”)标注在醒目位置,足以使消费者产生混淆。经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午拦山”陈酿白酒500箱,已销售238箱,违法经营额合计31465元。当事人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包装近似的标识实施混淆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的规定,通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了没收涉案“午拦山”陈酿白酒262箱、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评析: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经营者应当通过自身努力,提高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增加影响力和美誉度,从而提高市场竞争力。但在实践中,有的经营者却试图通过“搭便车”、“傍名牌”的方式不劳而获,即通过仿冒他人商品标识,借用他人影响力、美誉度,提高自己商品的市场竞争力。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大了对这一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最高可处25万元罚款,违法经营者的侵权成本明显大幅提升。本案的成功查处对打击制造市场误认、混淆行为具有了较好的示范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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