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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推进“阳光二手车”工作 发布二手车买卖合同

2022-03-14 15:43:45        来源:深圳商报

为配合广东省推进“阳光二手车”工作,促进二手车流通行业健康发展,广东省消委会指导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制定了《广东省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于3月11日联合向社会发布推广。

二手车交易是促进机动车消费流通的重要方式。年来,随着汽车消费发展,我国二手车交易规模不断增长。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二手车交易1758.51万辆,同比增长22.62%。

随着二手车交易量的快速增长,矛盾纠纷日益增多,消费投诉处于增长趋势。2021年,广东全省消委会受理交通工具类投诉共17294件,同比增长12.23%。涉及二手车的投诉问题主要有:车辆信息不透明、鉴定评估不专业、服务承诺不清晰、交易流程不严谨、责任划分不明确、投诉处理不积极等。消委会在处理投诉中发现,相比新车交易,二车手消费纠纷更具复杂、多元,调解成功率较低,维权救济较难。这不仅影响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同时也不利于行业的发展。

省消委会指出,针对由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合同,时常出现不利于消费者的格式条款,容易引发消费者的不信任感和质疑,产生矛盾纠纷,影响合约履行和消费和谐。《广东省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在制定过程中,严格以法律为遵循,坚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本准则,从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出发,兼顾各方合理诉求,并广泛征求监管部门、维权组织、法律人士、行业企业、消费者代表等各界意见,更具有公、公正和可操作,也更有利于落实法律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结合《广东省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发布推广,省消委会还联合汽车流通协会共同发布二手车交易消费提示,提出选择正规台交易、签订合同明确责任、提前防范交易风险、积极有效维权等提示,以帮助消费者规避交易风险,确保消费安全。

二手车作为“非标品”,在交易过程中常常因经营者不履行真实告知义务、私改里程、隐瞒车辆真实情况等问题导致消费者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省消委会特别提醒,鉴定评估、认定车况是二手车交易的必要前提,鉴定评估可以与经营者提供的二手车信息互为补充,降低人为隐瞒真实车况信息的风险,更好地保护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利益。建议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要求经营者提供第三方出具的车辆鉴定评估报告,也可以选择“广东省二手车质量检测复检和调解服务台”中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二手车进行专业评估。(记者:姚嘉莉)

关键词: 阳光二手车 消费流通 汽车消费 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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